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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璞文学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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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介绍] 转帖廖一梅《悲观主义的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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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5 08:41:06 |只看该作者
  
  如果我真有爱眉所说的直觉能力,我得说陈天给我的这个故事是个狗屎,一个中学生爱上了他的女老师,假模假式的性觉醒,矫揉造作,莫名其妙。还得避免过激的行为,避免实质性的接触,偷看女老师换衣服是肯定不行了,寄匿名情书还不知道能不能通过审查。
  我把剧本大纲给陈天的时候,他沉吟着,我就把这些话跟他说了,当然没提“狗屎”。
  “香港人,他们出钱拍这个电影。”他言简意赅,“编剧嘛,是个职业,你要不要写它?”
  “要。”
  我回答的这么干脆把他逗乐了:“我们当然可以弄自己喜欢的东西,女孩挽救作家呀什么的……”他讽刺我,“不过你还年轻,锻炼锻炼,挣点钱也不是坏事。”
  “多谢指点。”
  “不过要用心写。”他挥了挥手里的大纲。
  “我回去重写。把港式段落删掉,写一个青涩的初恋故事如何?”
  “好,我看这个你在行。”
  我忍住了不跟他斗嘴,很正经地说:“下星期给你。”
  “跟我出去吃饭吗?我要去见两个人。”他抬头看看墙上的钟,轻描淡写地说。
  我脑袋里的警铃颤动起来,一闪一闪地亮着红灯,我给了他两秒钟的犹豫,回答说:“不了,我回家。”
  “聪明,其实我也懒得见他们,可是不行。”
  他拿出一副对待同龄人的态度把我送到门口,伸长手臂帮我开门。
  “下星期见。”
  ——要相信直觉,我的直觉告诉我,和陈天保持距离。
  陈天有个坏名声,喜欢女人是许多艺术家的坏名声。这个坏名声表明他们是性情中人,他们情感炽烈,热爱美好的事物并且真挚忘我。我相信他们中间大多数人对这个名声并不反感,像徐晨这样的作家还努力保持这个坏名声呢。(混际其中的下流胚除外,我从不谈论下流胚。)
  不是道德禁忌,别跟一个喜欢拜伦的人提什么道德禁忌,对于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他们有自己的准则。我的问题是我已经说过我要远离风月情事,也就该远离那些情种,特别是那些还满不错的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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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5 08:41:36 |只看该作者
  
  一个半月以后,我如期完成剧本,起名叫《小童的天空》,小童是那个爱上女老师的中学生。剧本交给陈天的时候,他很高兴,说很少有编剧提前完稿。除了这个,他没提什么意见,说等香港人看了再说。
  写作是一件内耗的工作,让人身心疲惫,而放松身心的办法有人是喝酒作乐,而我是散步*。我每天散步,在散步不起作用的时候就*。我认为身体放松的时候大脑才能很好地运转,当然,有个限制——*的时候只能用身体,不能用心,写剧本需要冷静。
  那阵子,我和一个叫亚东的男孩有过一段交往。
  亚东沉默寡言,有种处乱不惊的冷静,是我当时偏好的类型。这种人我一眼就能从人堆里拣出来。在一个酒吧不知为什么的莫名聚会里我们没说上两句话,但还是在离开前互相留了电话。两个星期以后我打电话给他,我们一起出去吃了饭,饭后去了一家台球厅,他手把手教了我两个小时的台球。
  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不论长短,都会形成一种特定的方式,就像是计算机的默认值,一启动就是这个模式,大家都省事。我和亚东的默认值是——不谈论感情,不介入对方生活,由我打电话定约会,不一起过夜。
  这种默认值使我在决定不和男人来往的时候,没有把亚东算在其中。
  剧本快写完的时候有一次我打电话给亚东约他见面,他犹豫了一下,问我什么时候。
  傍晚时分,他如约来到我的小屋,迟到了四十分钟。他没解释,我也没问,我们像往常一样*。
  天完全黑下来以后,我打开台灯,知道自己又可以安静地写上一阵子,心满意足地靠在床边看他穿衣服。
  他背对我,忽然说:“刚才迟到了,下午我在做婚前检查。”
  “你说什么?”我的脑袋已经不知道飞到哪去了,被他这句话拉了回来。
  “我明天结婚。”
  就算我企图镇静如常,也还是愣了一下。
  他转过身看着我,表情依然平淡,但我看得出他对他的话产生的效果很满意。
  我知道我该说点什么:“你们看了那个他们说很恶心的成人*吗?下午?”
  “没看,要不然还得晚。正好有一拨人看完出来,我们就假装已经看过了,盖了个章。”
  “好运气。”我把衣服扣好,“那么,明天你是去登记?”
  “上午登记,晚上请客。”
  “那你有很多事要办吧,准备衣服,还得作头发?”我说着,发觉说的都是关于结婚最蠢的想法,只得作罢。“我不知道……反正肯定得干点什么。”
  他在床边坐下,吻我,深情的样子,久久不肯放开,让我惊讶。我想他是有意的,他要这样做,所以我其实用不着说什么,为耽误他而道歉就更可笑了。
  “打电话给我,什么也不会改变。”临走的时候他说。
  那天晚上,我只写了几行字就停了手,因为不对头。我一直在想亚东的事,想知道他到底出于何种理由要丢下他的新娘跑到我这儿来。为了给我留下一个深刻印象?不愿意拒绝我?他的婚姻是非他所愿的?我对他的私事一无所知,但有一点我可以肯定,不是出于爱,我们之间的一切与爱差着十万八千里呢。那么只有一个解释,他是为了向他自己证明他是不可改变的,为自己的生活制造一点戏剧性;要不他就是天性冷漠,认为世界上没有任何神圣,值得倾注心血的东西。那就可怕了,我喜欢冷静的人,但极端讨厌冷漠的人。
  什么也不会改变,还是改变了,他不是我要的人,我要的是冷静面孔下燃烧的炽热灵魂。当然,是我太苛刻了,我并不了解他,他只是一个伙伴,应该说还是个不错的伙伴呢。算了吧,这个精挑细选的男友一样让我分神,与其关心他,还不如关心我的剧本呢。
  我伸手想拔掉电话线的时候电话响了,是爱眉,她有个好消息报告我,是关于我的金星的。
  “你的金星与土星呈60度角,在星宫图里,这个分相最以表示艺术方面的卓越技巧,土星为金星唯美的审美观带来更坚毅固执的诠释,土星的结构化和金星的美感相互作用,而你星座的主星就是土星,所以它们十分和谐……”
  “没什么可担心的了,剧本肯定没问题!”我马上把亚东忘到脑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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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5 08:42:11 |只看该作者
  
  星期三下午,我在陈天的办公室见到了刚下飞机的香港监制。他和陈天年纪相仿,保养得红光满面,一副商人派头,据说是香港最有钱的导演之一。
  “剧本还不错,基本上可以说很好。”
  看,我早知道,别忘了金星和土星的交角。
  “只有一些小的地方需要修改,比如说小童的父母离婚这条线是不是太多了一点?小童的女同桌倒很有意思,可以多点笔墨,再浪漫一点,我这儿刚好有个很好的人选可以演。这些我们可以再细谈谈。”
  好说,小菜一碟。
  “这次真是多谢陈先生了!”因为要考虑国语发音,香港人说话显得慢条丝理,“你们叫‘陈老师’?”
  “人家写有我什么事儿。”
  “多亏陈老师的指导。”我认真地表示。
  “是。”香港人点头。
  “拿我开心?”
  对面的陈天居然红了脸,有趣。
  晚上香港人在他下榻的昆仑饭店请客,陈天悠闲自得地靠在高背椅子里,还是那件皱皱巴巴,洗掉了色的外套,和周围环境形成鲜明对比。我不说话,只是吃,吃掉了一份北极贝,一份多春鱼,一份天妇罗,还要了一碗乌冬面。那年月,这东西贵得出奇,我基本上是照着吃大户的心理吃的。
  陈天的特色是心情好的时候对人亲切无比,体贴入微,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冷嘲热讽爱搭不理。那天赶上陈天心情特别好,把那香港人糊弄得马上就想和他刹血为盟、结义金兰,一顿饭吃到晚上十点半才算告终。
  “我送你回去。”
  饭后我跟着他走到停车场,没推辞就坐进了车里,他发动他那辆半旧的标致上了三环路。
  “行了,搞妥了。”
  “多谢。”
  “谢我?”
  我朝他笑笑,他也就没说什么,算是接受了。
  “他们的意见不算什么意见。”
  “对,两天就改好。”
  “你刚才跟他说两个星期。”
  “我当然要这么说,要不然他们会觉得钱花得不值。”
  “一个比一个精。”他居然语带责备,“现在我可以说说我的意见了。”
  他停顿了一下,很严肃,我等着他开口。
  “太简单。比原来他们的那个故事当然强,但是还是简单,我说的不是情节,而是整个氛围,没有周围环境给他的压抑感,没有社会氛围,没有意在言外的伸展感,无论是小说还是电影,它们的意味都应该在有限中无限延伸。”
  我知道他在说什么,他说得对,所以我没吱声。
  “你懂我的意思吗?”
  “懂。”
  他忽然侧头看了看我,怀疑地问道:“或者我们有代沟?你是故意这么写的?”
  “不能说故意,但是我的确觉得这只是个简单的青春故事,肯定成不了《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所以不必……我该怎么说?”
  “还是代沟。”他断然地说。
  我嘴角有了笑意,我们各有各的优势,他的优势是年长,我的优势是年轻。
  “你看了《田园》吗?”他说的是他两年前曾经很招人议论的小说。
  “没有。”
  “嗯,那我就没法问你喜欢不喜欢了。”
  “对。”
  我可不急于恭维他。
  “其实,我只看过你一部小说……”
  “别说了,肯定是那个最差的东西,广为人知。”
  “对。很久以前看的,是你那个英国文学研究生借给我的。”
  “噢。”
  我抿着嘴忍着笑,他侧过头看看我。
  “你以前不这样。”
  “什么样?”
  “伶牙俐齿。我记得那时候你不大爱说话,善于低头。”
  “不是,我一直这样。”
  他又看了我一眼,我认为那眼神不同寻常,但我懒的去想。那时候我还不知道我在他面前表演过少女*秀,完全不知道。
  车一直开到我们家楼下。
  “就按你自己的主意改吧。”我下车的时候他说。
  “不是按我的意思,是按香港人的意思。”
  “说得对,我把这事忘了,算我没说。”
  “哪里,受益非浅。”
  “伶牙俐齿。”
  “再见。”
  “再见。”
  我只有在两种情况下不大说话,善于低头,一种是心不在焉,一种是陷入了爱情。这两种情况还都没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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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5 08:42:44 |只看该作者
  
  过了一个星期陈天打电话来。
  “喂,剧本改得怎么样了?”
  “在改。”
  “不是说两天就改好嘛?”
  “看看能不能增加点社会氛围。”
  “讽刺我?”
  “没有,认真的。”
  “明天晚上有个酒会,是我们公司的一个合作伙伴办的,你有空来吗?”
  我沉吟了一下,公司的酒会,那么说是公事。
  “来吧,可以拿一套新书看看,都是刚翻译过来的新书。”
  “好。在哪?
  “六点到公司来吧,我们一起去。
  电话再响,是郭郭打来打听一个同学的电话,我想该问问她酒会的事。
  “明天的酒会你去吗?
  “酒会?
  “陈天打电话说是你们公司的什么合作伙伴。
  “啊,知道了,酒会没我的事儿,他叫你去你就去吧。那个女人,在追陈天呢!杜羽非。”
  “什么?”
  “那女的叫杜羽非,天天往公司跑,是个国外回来的什么女博士,要和公司合拍一个电视片,还要合出一套书,什么都想插一腿。”
  “原来如此。”
  “不过没戏,小沈的表姐说小沈在和陈天好着呢!”
  “哦。”
  “沈雪,你不认识?”
  “噢,知道了。”沈雪是陈天的秘书,我见过几次,是个比我还小的女孩。
  “小沈的表姐是个长舌妇,最爱传小话。”
  郭郭提供的信息已经太多了,比我想知道的还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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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5 08:43:14 |只看该作者
  
  陈天的朋友,女的,杜羽非,矮个子,精力充沛,年轻的时候应该不难看,据说前夫是个著名的作曲家。陈天把我介绍给她的时候,她显得非常热情,但是我知道她根本没把我当回事,第一眼打量她就认定了我的无足轻重,一个不起眼的小丫头,她的热情是对着陈天的。
  我不知道陈天为什么要带我来这儿,这是为一套新出版的翻译图书举办的推广酒会,公司里并没有别的人来。我谁也不认识,陈天谁都认识,他不厌其烦把我介绍给这个人,那个人,两个小时里始终不离我左右,我还真搞不懂他是怎么回事了。
  “吃点东西吧。”
  “你吃吧,我不太想吃。”我对那些乱七八糟的自助毫无胃口。
  “不好意思。”他说。
  “怎么了?”
  “我知道会很闷,所以才叫你来的,因为我必须得来。”
  “以后别这样了,有好事再叫我行吗?”
  “行。”
  他端了吃的放在我面前,盘子里每样点心一点点,都是女人爱吃的东西。
  “吃不下别的,吃点这个吧。”
  叉子,刀子,餐巾纸放在盘子旁边。
  到底是情场老手,也真是难得。我这么想着不由轻轻笑了,没有女人在被男人照顾得如此周到时会不微笑。
  “笑什么?
  “没什么。
  “你认识徐晨吗?”
  我正吃盘子里的蛋挞,陈天忽然在边上问。我以为自己听错了,放下蛋挞抬起头,隔个几张桌子,徐晨正朝这边张望呢,我的眼神跟他碰个正着,向他点了点头,他则一脸撞破奸情的坏笑。
  “我早就发现了,你认识的人颇多。”陈天一直在注意我的表情。
  “绝对谈不上‘颇’,他是这儿我唯一认识的人,除了——你。”
  “喜欢他的书吗?”
  他倒真把我问住了,说喜欢,不喜欢都不对头。
  “嗯,这个,挺好。”
  “你们是一拨的。”
  他居然有点嫉妒,恐怕是嫉妒我们一样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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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5 08:43:39 |只看该作者
  
  徐晨,在花了两年时间也没通过英语考试,MBA彻底泡汤以后,结束了他三心两意晃晃悠悠的生活,痛下决心闭门写作,终于如愿以偿地混进了作家队伍。他脑袋上顶着“年轻”两个字,自称“新新人类的总瓢把子”,在以后的几年以不可想象的速度迅速成名。
  “酸死你!”我打电话祝贺新书出版的时候,指责他,“挺大的人,一滴露珠落在你脸上还以为是眼泪?!真敢写。”
  “读者喜欢。”他洋洋得意。
  “读者的牙也都酸掉了,连我这么酸的人都受不了。”
  “谁让你在我的少年时期就逼着我说酸话,现在改不过来了,不说就难受。”
  “我逼你?我只不过是不幸被你选中充当听众罢了!现在你得意了,不但可以尽情地说,还能因此得到钱,得到读者的喜爱。”
  “重要的是姑娘的喜爱。”
  “对,这是你最关心的。”
  “放心吧,这只是试探性的作品,看看读者都是些什么货色,真正有价值的我还藏着呢。”
  “我拭目以待。”
  那天的酒会以后,徐晨打电话来。
  “你怎么又跟陈天混上了?”
  “你不是知道我在给他们公司写剧本嘛?”
  “跟这么老的人混多没劲儿。”
  “我在工作。”我的气不打一处来,他总是能气着我,我回敬他,“再说也许我就喜欢老的呢?!”
  “我早晚会取代他们,你等着瞧吧。”
  他自说自话根本不理我,他总是这个样子,就是在他最爱我的时候,我都有种他在自得其乐,与我无关的感觉。在这点上陈天比他可爱一百倍!我赌气地想着,不知为什么感到隐隐的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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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5 08:44:11 |只看该作者
  
  那年徐晨二十八岁,单身,离异,有过一年莫名其妙的婚姻,这场婚姻对大家来说是件滑稽可笑的事,对他来说是什么我很难确定,因为他对此事的解释花样繁多。
  第一次他向我解释说,当时他的小说需要一次婚姻的例证,他便和当时遇到的第一个女孩结了婚。一年后,他的小说写完,他的情绪也不再需要婚姻状态,于是便离了婚。
  第二次他说,在那之前两个月他曾向我求婚被拒,他很高兴地听说我在得知他与刚遇到的陌生女孩结婚时极度震惊的反应,认为他的婚结得很值。既然目的已经达到,一年后也就离了。
  第三次他告诉我:他当时和那个外号叫“小寡妇”的女孩的关系到了他没有任何理由不和她结婚的地步,这使他极度恐惧。于是,在“小寡妇”出差到广州的时候,他把随便认识的一个并无多少姿色的女孩领回家。第二天早上,当这个第一次和人上床的女孩天真地请求他“咱们结婚吧”的时候,他马上想到这是个摆脱“小寡妇”的机会,便满口答应了。
  对徐晨,我唯一相信的是他的善意,而对他的解释则通通不信。我们总是为自己的生活寻找借口,而我有幸地成为了他的借口之一。那一阵子他习惯于把他生活中的所有错误和痛苦统统归罪于我,这足以解释他为什么会求婚,而我为什么会拒绝。好在他离婚这件事的确和我扯不上干系,那一年里我既没见过他,也没打过电话,逃过了成为罪魁的可能。
  关于他的离婚倒是有一种比较具体的说法。——“真是奇怪,我所有的朋友都不喜欢她,天天撺掇我离婚。结婚那会儿,我们一直都很穷,去外地装机器,每天补助才几块钱。结了一年婚,在一起也就半年。有一次和老大他们出去玩,打了两辆车,我付完了出租车钱,他们那辆车上的人没零钱,司机找不开,我就过去把钱付了,大概也就二十多块钱,我老婆就急了,说他们都比我们有钱!后来这点事闹了好几天,说我不务正业,跟这帮混混来往。我也急了,冲口就说离婚。我老婆也倔得很,搞科技的,一根筋,说离就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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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5 08:44:37 |只看该作者
  
  徐晨成了作家以后我见到他的机会越来越多了,因为生活圈子的接近。爱眉很喜欢徐晨,以一种鉴赏家的眼光对这个不可多得的样板怀有兴趣和好奇,常常就他的经历向我问东问西。
  我呢,跟徐晨的一个朋友林木谈得十分投契,因为我们俩有个共同爱好——爱好吸血鬼。我们经常讨论这个话题,比比谁收集的吸血鬼电影多,哪一部最好。林木还喜欢“科学怪人”,我对这个没兴趣,便把偶然买到的一张安迪沃霍监制的《弗兰肯斯坦》送给了他。他喜欢科学怪人不奇怪,弗兰肯斯坦一直是知识份子的道德问题——人能不能赋予其他东西以人的生命,有了克隆这玩意以后思考这个问题更加必要了。
  吸血鬼不是道德问题,它更本质,所以我还是收集吸血鬼。
  我最喜欢的吸血鬼电影人人都喜欢,是科波拉的《惊情四百年》,林木最喜欢的是二十年代德国导演茂瑙拍摄的《诺斯费拉图》,传说那部电影里的男主演是真的吸血鬼,他每天只在傍晚出现在片场,最后致使女演员在演完此片后消声匿迹。
  我的身体想获得欲望的时候便会看《惊情四百年》,它会让身体的细胞颤动起来,里面的血液流动着,红色的,是吸血僵尸的最爱,生命的液化物,它们慢慢涌向欲望之地,涌向你生命中欲望的栖身之所。
  吸血鬼电影包含了人类感兴趣的一切:爱情和*、信仰和背叛,暴力和嗜血,永生和救赎。美丽,恐怖,香艳的传奇。
  在哈尔西博士带领众人捣毁教堂中德库拉的栖身之处时,德库拉化作一阵烟雾来和敏娜幽会了。敏娜已经睡熟,但她感到了德库拉的到来,她以为自己在发春梦,便顺从了自己的欲望,对他说她多么想他,多么渴望他的抚摸,无论他是谁,她都要和他在一起,Always……她是这么说的。
  如果让杰米李·艾恩斯来饰演吸血鬼就完美无缺了,我马上就洗干净脖子伸过去让他咬,让他的尖牙刺进我柔软的皮肤吧,让他的欲望吸干我的鲜血吧,在你们认为我死去之后我将重生,然后跟着他漫游到时间的尽头。完美无缺。只有“永生”这件事有点让人讨厌,还是死去吧,在激情迸发的一刻死去,对我来说是最好的死亡。
  吸血鬼电影也是上好的三级片体裁,有了死亡的映衬,那些俗不可耐的*浪笑具有了一点趣味,想想吧,每一次亲吻都可能是致命的,*也变得庄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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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5 08:45:11 |只看该作者
  
  酒会一个星期以后,陈天再次打电话约我吃饭。
  对话是如此进行的。
  “写个喜剧吧,有没有喜剧故事?有人要呢。”
  “有,要几个?”
  “口气还挺大,说说我听听。”
  “现在?”
  “现在不行,我还有别的事,晚上吃饭讲给我听吧。”
  “吃饭?”
  “六点半,你在楼下等我。”
  那天的整个下午我都心不在焉,在阳台上晒太阳,在阳光下一个一个地剪着指甲,对陈天这件事我拿不定主意。当然,我认为所有的正经事都是借口,是他的借口。而我呢,我希望为自己答应他的约会找到一个借口。情感的理由是不被认可的,我唯一接受的理由是工作。但是这又说不通,我完全可以对他说:“明天公司见。”
  最终,还是另一个理由使我安静了下面,——躲避他的邀请,就是怯懦,球已经抛出来,不接就是失手,这对我的骄傲来说是不能容忍的。
  好吧,魔羯座的人是从不退缩的,我害怕什么呢?我的人生就是为了接受挑战的。我站在街角,看着他的白色标致开过来在我身边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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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谈谈直觉。
  我的双手掌心有着相同的“十”字掌纹,它们和木星丘上“X”一起证明我有着超越眼耳鼻舌身这五种感官之外的感受力,我们通常管这种感受力叫作“直觉”,或者“第六感”。爱眉在她的朋友中进行过一个统计,发现十个人中有九个多多少少都有这种第六感。这充分说明了一个现象——人以群分,这些人像鲸鱼一样向外界发送着电波,寻找吸引他的同类,和同类的人相处有着许多方便之处,至少可以省掉很多口舌,他们通常不需你作什么解释就信赖你的感觉而不刨根问底。
  基于魔羯座希望把一切理性化的倾向,将直觉理性化成了我的一个沉重负担。对于直觉这个东西到底在我的生活中应该给予什么样的重视,值不值得重视,如果重视应该到一个什么样的程度,一直是我难题。
  关于直觉在生活中的典型例子是白衬衫事件。
  有一个时期我非常热衷于白色的棉布衬衫,热衷于穿,也热衷于买,看到白色衬衫就要据为己有。这种衬衫穿起来干净简捷,伺候起来则十分麻烦。首先在盛产沙尘暴的北京它一天就脏,最多穿不过两天,再者它需要手洗,要它白又不能使用含氯的漂白剂,洗干净要在阳光下晒干而不能阴干,最困难的是要熨烫平整,因为是立体剪裁的样式,前后都是随形的折皱,没有长期的实践经验很难熨平。基于这么多原因我倾向于把白衬衫作为生活中的奢侈,对自己的奢侈。这十几件白亮亮,看起来一模一样的衣服我总是亲自洗涤,然后送到外面的洗衣店熨平。说了这么多你一定明白了,白衬衫甚至体现了我对生活的态度。
  有一天我偶然在崇文门的新世界商城买下了一件样式质地都堪称一流的白色长袖衬衫,而且价钱便宜。我当时从商城穿过实属偶然,我已经约了人七点钟见面,在六点五十二分的时候看到了这件衬衫,在四分钟之内把它买了下来,走到崇文饭店的大堂正好是七点整,那个约我写剧本的合拍公司的人正在大堂里转悠呢。
  写剧本的事纯属没谱,不过我觉得不虚此行,因为买了这件衬衫。晚上回到家,把它拿出来扔在床边的椅子里,准备明天送到洗衣店去熨。“369。”从衣服上把标牌剪下来的时候,我看着这个价钱,有个奇怪的念头:“如果他们把它熨坏,他们会照价赔偿。”
  第二天下午我把白衬衫送到洗衣店,男店主正忙着,他的小男孩在洗衣店的台阶上跑上跑下。
  “小心一点,不要弄脏了。”我嘱咐他。
  “放心吧。”
  “这太脏了。”我看着他的工作台,白色的垫布已经变成了灰色。
  “我会挂起来熨的。”他保证说。
  我对把这白得一尘不染的东西留在别人的脏衣服边上感到不放心,但也只得如此。
  晚饭的时候我去取衣服,他才刚刚熨好,从衣钩上取下来给我,通常我是交了钱就走,从不细心打量,因此还丢过衣服。但那天出于奇怪的不安,我把衬衫举到眼前检查,马上就发现了领子上醒目的蓝色印迹。
  “这是什么?”
  发现了第一处,又发现了第二处,第三处,都在领子的显要位置。
  “怎么回事?我不是说了让你小心一点吗?”
  “我怕弄脏了,我是挂起来熨的。”店主很委屈的样子。
  很快我在他的蒸汽熨斗上发现了同样的蓝色印迹,店主伸出手去蹭,被烫得猛地收回手。
  “小心!”
  “是复写纸。”他说。
  是他开票用的复写纸被熨斗烫化,然后印到了衬衫上。
  “我不是说了让你小心嘛。”我语气平淡,实际已经气昏了头。
  “我把它洗干净,能弄掉,拿去漂一下就行。”
  “不能漂。你不看洗涤说明吗?上面写着‘不能氯漂’。”
  “氯?氯是什么意思?”
  “总之,还有英语,写着‘不能漂白’。”
  “白的,白的应该可以漂。你明天取吧,反正我给你弄掉就是。”
  最好的办法就是把衣服拿走。
  我拿着衣服走回家的时候沮丧万分,那沮丧是如此巨大,不像是弄脏一件衣服造成的。那是什么造成的?
  ——是直觉。
  对,我有直觉,我掌心有“十”字,我食指下面有“X”,我知道这件衣服会有麻烦,从一开始就知道,但是又怎么样?我并不能避免,我并不能不使它向坏的方向发展,我无能为力。我一定会把它送到洗衣店,一定是那家洗衣店,而那家洗衣店的店主一定会把复写纸放错了地方,或者把熨斗放错了地方,最终这件白衬衫一定会被弄污了领子拿在我手里。
  这是白衬衫事件引出的另一个命题——宿命。
  你相信了掌心的十字代表直觉,也就相信了宿命。
  打着“369”的衬衫标牌还扔在桌子上,那天晚上,我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清洗这件无辜的白衬衫。我用了各种方法,用含酶的衣领净,用含光效因子的洗衣粉浸泡,用柔软的刷子一点一点,不厌其烦地刷洗,我不是在洗衣服,我是在跟宿命作战。我知道这就是我的人生,我不抱怨,魔羯座的人生便是如此,永不抱怨,一切的一切都要由你亲手挽救。就算它已经一踏糊涂不可收拾,我们也要作最后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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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9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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