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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发
文/徐威
从写作的角度来说,写作的题材是极其之宽泛的。山河日月,蓝天白云,花鸟虫鱼,都可以是写作的题材。我们身边的事物那就更不必说了。人往往喜欢写自己熟悉的东西,比如说,头发。
社会进步了,似乎头发也进化了。从以前的单纯的黑,到现在的五颜六色,也算是越加多姿多彩了。于我而言,黑色是我唯一钟情的颜色。究其缘故,却怎么也说不清。
我喜欢有着黑色长发的女孩子。要是这头发乌黑细直,及至香肩,那就更美了。我总是固执地认为,黑色的长发能给一个女孩子增添许多可贵的东西。譬如说气质。周杰伦的《东风破》这首歌的MV里,有一个非常古典的女孩子。一头乌黑的长发,一身旗袍,古典味就慢慢地出来了。她只是静静地在那站着,却有着一种无法言说的韵味。这韵味,让我陷入痴迷。
有时也会想,如若我身为女子,那我也必定会做一个像她那般的女子。但我不是,所以我只能,站在局外,默默地欣赏着。
记忆中,我一直都是短发。中学的时候,一直留的都是寸头。有时也曾想过,留一个长发吧。这个想法,最终都终结在理发的的剪刀手上。这应该与父亲的喜好有关。父亲不喜欢长头发,也不允许我留。在他的眼中,长头发既不卫生,也不干爽。他总是说,就剪两三寸长的平头最好。他自己也以身作则,头发从来都是一个样式。
每次去剪头发,我都显得有些战战兢兢。我家住在小镇上,几个理发店的人都与父亲熟识。每次进去剪头发,剪发的人总是先问我一句,这次想剪什么样的头发。如若我说,稍稍修剪一下吧,不要剪太短。那么,理发师则会笑着说,等下你爸又要把你揪过来再剪一次。这时,我一般都是无言以对,于是,每次都是顶着个三寸丁出来。
不仅是我,连叔伯家的孩子,也被父亲数落过好几次。我有一个堂弟,头发长到遮眼。一次,被父亲见到了,狠狠地骂了一顿,然后被父亲带着去剪了个三寸丁。之后,他对父亲总是有一种畏惧。
慢慢地长大了,胆子似乎也大了点。我开始坚决不要剪三寸丁那样的头发了,因为那样的头发,有点丑,有点土。每次剪过头发,回到家里,被父亲数落一顿是正常的,但他再也没有把揪回去做返工活了。父亲似乎也渐渐意识到了什么,也不再要求我一定要剪三寸长的短发了。但是,我却一直都没有留过长头发。这应该与一直以来被父亲灌输的观念有关。
后来,有朋友说,你应该尝试着去做个发型。刚听到的时候,还有些心动。不过,这瞬间的心动很快就消失得无影无边。我也说不清为什么,心里却总觉得那些电发、染发、烫发,都不会与我产生任何的关联。所以,再有朋友对我说的时候,我也只有报之一笑。
骨子里我应该是一个传统的人。对于那些潮流,一向都不感兴趣。相比那些追赶时尚的人,我把时间花在四书五经的世界里,花在一部部砖头厚的小说里。
今年,传统的我在头发上却也疯狂了两回。当然,与追赶时髦无关。三月中旬,新买的笔记本电脑被盗,连带着电脑里一百多万字的写作成果也一起消失了。心里极不好受,常常一个人对着黑夜发呆。偶尔会出去走走,心中的阴霾却怎么也挥之不去,做什么事情都没兴致。后来,与朋友一起出去,原本只是说去剪个头发。走近发艺城,却不知怎么得,忽然有了做发型的冲动。于是,生平第一次烫了个头发,换了个发型。想起一个女孩子曾跟我说过的,换个发型能换个心情,看来是对的。
201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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