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游天杰 于 2015-5-21 17:43 编辑
写诗七个年头,这门手艺似乎已得心应手,就好似卖油翁一样“无他,但手熟尔”。果真如此吗,我问自己?答案是否定的。因为熟练只是一种重复,而重复恰就意味着一个诗人创作生命的终结。因此,在付出那么多的努力中,在无数个睡前思考写作方向的夜里,我得出一个结论,就是无论如何,不择手段地展现不同和个性,在我看来平庸比一切失败更有害。如今,我的艺术尝试有些成功了,在不断地失败中,我把一条路由曲走到直,从黑走到亮。我想这是一个诗者首要具备的勇气和考验。
写诗无疑是一项苦力活和耐力活。说什么写诗是靠灵感和诗神附体全是糊弄人的鬼话。而我和我的诗歌最反感的就是这些装神弄鬼、故作高深和自命清白的东西。如果说有清白就是祢衡裸露父精母血之体的那份坦然。记得在我不到五岁时,偷了叔叔备用来做买卖的四五百元,全都是一毛、两毛、五毛的散钱,那是我见过的最多的钱,我全部偷了出来。几天后,他们发现钱不见了马上怀疑我,在一间小店外找到我,手里拿着竹鞭,正准备痛打我的时候,我说,钱还有,如果不打我就带你们去找,他们立即同意了。我带他们回到家里,从一个瓦缸里一把把地抓钱出来,整整有大半缸的,最后他们把钱数点完,说才少了几块钱,都夸我聪明。那是我第一次懂得光明正大、清清白白的人生意义。
在我读高中的时候,家境困难。我的班主任看了我写的一篇《非常论》后,主动帮我向学校申请减免了我两年半的学费和书杂费。从那时候开始,我感受到自己是一个有才气的人。后来,大学时代我开始写作时自然地拥有和继承了那样的一份清白、才气和自信。同时,这种品质让一个女孩来到我身边,一直陪伴了我四年刻苦的写作时光。那是我人生最诗意的时候,我们曾经在丰湖书院的湖边读书写诗,在火红的木棉花下恋爱谈情,那份记忆暖且清浅。
这似乎又让我明白,深刻必须沉重。没有完美的人,没有完美的爱情,更不存在完美无缺的诗意。毕业后,出到社会,我完全放弃了马拉美和瓦莱里让我坚信的“纯诗”的境界。我们生活在一个虚无、混乱的世界,现在我更欣赏博尔赫斯的态度,他说:写作,不是为了名声,也不是为了读者,是为了时光流逝使我心安。
我回忆大学毕业后的诗意的时刻,印象深刻的有两次,第一次是毕业后我到黄埠镇跑郎酒的业务,某天我们丢下业务开着满载酒水的三轮摩托到盐州岛去游泳,泡过海水,看完美女,夕阳西下的时候,我们一路喝着酒吹着风唱着歌儿往回赶,我的心中无比惬意和诗意;第二次是我和江湖海到增城吃完饭,坐着世宾的车行驶在增江边上,清风吹拂,车内放着张智的CD《木库莲》这首歌,我脑海里一片草原河流落日炊烟的美好景象,仿佛我们是牧归的歌者。身为诗人,一切都值得。
大诗人瓦莱里曾说过:“一首诗永远不会完成,它只会被丢弃”。在漫长的时光长河中,我们不过是一个微小的点,静静地停留在那片昏暗里,而我在《骰子的秋天》里找到自己的声音,找到了最初的宁静和存在。这部诗集延续了我一贯放纵的语言风格,发挥最大想象和自由联合的诗意和美感。我不相信流派和教条,只忠实于自己的内心,剔除虚伪和伪装,去掉负重。我把梦想变成现实,然后又一无所有,我就这样重新启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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