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下) 我向聂小临发誓,我一定要搞定她,要她服服帖帖地服侍我的小和尚。天啊,我的欲望,像阳光一样膨胀到,能填满整个世界。朋友,你也会么?其实我不愿意。形势所逼。
残破的院子,榴花已不太刺眼。蜂蝶好像失去了乐趣,有些瘦得如腌了很久的萝卜丝,有些竟然死在枝头,它们为了花香宁愿抱死枝头?
我又早早回来,一觉醒来,居然是鸟儿归巢的时候。
老爸不在家,老妈不在家,我也不在家。我是说我的灵魂已不在家。两层的房子,一半空着,一半住着。空着的,挂满蜘蛛丝,泛起模模糊糊的苔青;住着的,大厅里,一张爷爷辈的茶几,一台24寸的彩电,其他的杂物参差不齐的,覆满尘灰。
一个人在院子,的确无聊,心里不断诅咒,该死的聂小临,死到哪里去了,还不向主人请安。都市的中心,赤橙黄紫都亮起来,什么国际大饭店,什么桑拿按摩,什么购物中心。要我看,大江上的那桥不错,华美浪漫,灯光闪烁,与一片星河相连接,最适合我,既实际,又有品味。
若能和水果妹,手拉着手,在江边散步,多浪漫啊。我怎么大学就没找个呢,话说大学女生倒是单纯可爱,也不受污染;只可惜,社会上没多少女生是干净的,咿呀,那美丽的初夜啊,就像雨后傍晚的星星,就像那山谷里流淌的清泉,我多么眷恋。我多么鄙视我自己,我曾瞪着眼睛,睁开獠牙对镜子里的那个我说。
话又说回来,我还是生怕水果妹是第二类,听说水果是要打蜡的,比如苹果、雪梨——但愿水果妹的那层薄薄的蜡究竟有没有被人擦穿,我深沉地想了一番又一番,直到白天变成黑夜,黑夜变成白天。
想到此,聂小临扳开铁门,一脸灰灰地熊状向我走来,买豆腐的车架子七扭八歪。他仿佛是活死人,不,不,他更像毫无生气的墓碑立在我眼前。把两张脸拉在一起的鼻子,跟以往不同,青一块,紫一块。他的眼睛,像一潭死水,失去了那个诗人所写的颜色。我问他,去哪里,跟谁打架了。如果再他死人一样一声不出,把我着急得成了热锅上的蚂蚁,我会宰了他。最后,我一巴掌扇在他耳根上,他才呼呼地哭着说:“城管追的……”
他妈的,你还真进城了啊。我狠狠地在心里骂。丢死我了,你干嘛就不敢跟城管拼了啊。“谁叫你到城里的?”我一个雷声劈到他耳朵,“你不知道这是我的禁忌吗?”看着他泪流满面,我捏起的拳头顿时软成熟柿子。
“擦擦脸……”我用手理顺了心口的气,然后递给他一张卫生纸,“谁叫你去的?”
他说是我妈叫他去城里的。
无可奈何花落去。
“无知。”
我很自然地说出这两个字。
“那,这伤怎么来的,摔的吗?”他点了点头。他说,在横江大桥底下摆摊,买客不多,就转到w商场旁的天桥底下叫卖,才卖了半个小时城管就来,卖水果的,卖臭豆腐的,卖烤番薯的……一听到哨声,全乱了手脚,结果他被撞翻了,那些人是踩着他的鼻子脸过去的。我不痛恨那些踩着他鼻子脸过去的生存者,但我痛恨,那些毫无人性的奴隶者,为了生存,出卖灵魂。我不是高尚者,我只是大多数生存者中的一个,不愿存名于世。我是个卑鄙者,但我狂傲。没有人能玩弄我,甚至没有人能奴隶我的灵魂。想到这,我得意地看着弱小的他,发出一声叹气,继续听他说。横桥之外是让人神秘的地方,这种或好或坏,都吸引了不少人。
“但是,阿信哥,那里生意真的很好,买的人很多,特别是下班时间……”说到这,他露出了两排参差不齐的牙齿,白得像豆腐。
“以后不许了……你死了,别以为我会同情你……”我像将军命令士兵一样的口气说。我的奴隶,成了真正的奴隶。我感觉,他能为我牺牲,做任何事情。同时,我感到庆幸,我找到了新的希望。
他从兜里抓出一把钱,全是一块两块的。一共五十五,有一张十块的半张,一张五块的半张,他让我重数一遍。我说:算了,你留着买点好吃的给你老妈吧。
“你明天不能单独卖了,这个礼拜跟我一起。我有更重要的任务交给你,具体什么任务,你也无须知道,明天你就知道。”我灵机一动,装作可怜地说,“回家吧,让婶婶给你擦点药酒。婶婶肯定会怪我没好好保护你的,可能还会不让你帮我……”
“阿信哥,不会的,不会的。不管怎么样,我都不会离开的。我们还要赚很多很多钱,然后买套房子给我妈,那,就江边的那一套。我不会让你失望的!”聂小临慌忙说,紧张的眼神里,我看到了奴性。我心里正乐着:我的目的达到了。
第二天,鸟儿比我早起。聂小临敲开我的门,想把我从被窝里拽起来,抓着我的小腿就像我以前拽他的肘子一样。我马上怀疑他的用意:他在报仇。我装作没睡醒,一脚把他踹到门角,他翻了个跟斗,头撞在墙上,痛得直摸自己的脑袋。刚好被我眯成缝的眼睛撞上,我忍不住笑出声。
他生气了。
“好啊,居然戏弄我。”他举起拳头挥向我的被窝。
我疼痛了几下,我感觉不妙:奴隶要反抗了。
我迅速站起来,命令说:“好啦!去卖豆腐了!”我又对聂小临说,我有精神病,我是个变态佬,你信不信。聂小临说他不信。其实,我希望他信,因为我觉得我是真有病的,尽管很多人都不承认自己有病,但是有病就是有病。
还是老地方。今日,b街比平时要热闹很多,满街除了人,还是人。叫卖声,车喇叭声,单车铃声,杂在一起彷如城东最大的垃圾场发出的臭鱼味,让鼻子、耳朵都难受。水果妹比我早到。她长得很标致,穿着白布鞋,粉红色裙子,留着刘海的发型,纤细的手指,温暖的脸蛋微微染了苹果红,粉红的颈部下面时涨时缩,富有弹性。水果妹一手拿着喇叭向路人叫卖,一手抓住扇子扇着,沾了汗的发丝,湿腻腻的。唯一可惜的是,皮肤稍黑些。
往a街那端望去,聂小临像条水草中的鱼,慢悠悠地从水草般的行人中穿插过来。忽然,他在水果妹的摊子前面驻足,向我张望几下,才转向水果摊的主人,想买东西,又不想,徘徊不定。水果妹瞧见,主动招揽他。我隐约听到:“小帅哥,新鲜的水果,买些?……”
聂小临吱唔了几句,但是听不清楚。大概是对那个“小”有些不满吧。
不久,他便提着一袋东西,从b街另一端,即从我的后面冒出来。我问他怎么样,他很高兴地对我说:“三斤苹果买到了,我挑的,都是最大……”
“大你的猪头,你有没有问她,涂蜡没?”我像牛顿看见苹果落地一样寻找答案。其实,我妒忌我的奴隶被水果妹叫做帅哥。
“蜡?我忘了……”聂小临惭愧地向我挤出笑容,两排石头般的牙齿,让人看了真是难受。我决定让他回去问问,要是没蜡就退货,要是有蜡就要。聂小临这时候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只能听从主人的命令,马上按计划进行。此外,我还故意嘱咐他在问的时候,说大声点,以至于我能听得到。
聂小临果然又出现在水果摊前,先前那份羞涩的表情已经不见。我很高兴,他终于学会他主人的冷静,有几分他的影子。我清晰地听到水果妹的话,苹果是涂了蜡的。她说是为了防止水分丢失,使水果看起来不会不新鲜。
这正与我所想的一样。我心中所想的那层蜡,对于她一样有着异曲同工之妙。想着想着,小和尚居然似有所思地调皮起来,闹得我心里狂热狂热的。
云块借着日光,染红自己的相思。b街两旁木叶上的日光,就像一堆青葱里的白豆腐。微风吹来,我打了个冷颤。往右看,我摊子对面的隔壁的隔壁是个十字路口的转弯处,躺着一个乞丐,坐一个乞丐。但我不觉那是人,只觉得是一条石条,一尊石柱。路上,人们冷漠地打量身边的一切,他们都好似是从地底冒出来的游尸,在街道两旁往不同的方向来来去去。
聂小临又回到我面前,好像提着他老爸的八宝盒一样珍贵,一手拧着袋子,一手托着,贴在自己的胸脯。我拍拍他的肩膀,以示他的功劳了得,还奖赏了他一大杯豆腐花。他喝着豆腐花,一边称赞我的手艺了得,一边称赞王老伯的豆腐嫩得很。——其实我在女人身上的那两坨肉嫩得很。他舀起一勺还没入口,忽然傻乎乎地笑着问我这些苹果是买给谁的。我呸,你是什么货色,有什么资格吃。我心里骂道。我打翻他手中的豆腐花:“兔崽子,你几时学会贪得无厌的!小市民心理!”他像个木头愣住,傻傻的表情挂着一滴席子大的泪珠。从这颗泪珠中,我看到了一张可怕的脸,跟路上的游尸没有两样。这次他受到委屈,我马上满上一大碗豆腐花端给他,结果被他伸手一拨,打翻了。我发现恐怖就要来临,我的奴隶的脾气越来越像他的主人。所以我必须哄住他,让他觉得我们表面上是平等的,内心深处也是平等的。我从来不向人掏心窝子,我说,这次我掏心窝子了。我用右手拍拍聂小临的肩膀说:“你该清楚,我是相信你的。我没有兄弟姐妹,我早把你当做亲弟弟看……你没了老爸,老妈一个人赚钱太辛苦,希望你也把我当成哥哥看待,好不?哎,都是计划生育的错,不然你老爸或许还在……”
瘦小的他,马上就相信了我的话。我告诉他,男子汉不应该随便掉眼泪——三十万人齐解甲,更无一个是男儿——我们岂能被一个女人嘲笑。但一提到他老爸,他的眼神还是异常的黑暗。
“阿信,你看水果姐那……”我顺着他举起的手看去。有一个男人正给水果妹擦拭汗水,亲密得让人以为是两夫妻。据我所知,水果妹小我三岁,未婚,与我同村。哪里冒出来的山寨货呢,要擦拭也是我来,我纳闷着。
看着他们暧昧的表情,我怒如活火山,但我决不能将我的愤怒公诸于世。那个猪头男算什么东西,配拥有水果妹?她是我的。我暗暗地想。手掌渐渐攒成无产阶级旗帜上的锤子。长长的大拇指指甲,割破了我的食指,痛得厉害。但我决不能将我的痛疼,以及悲伤公诸于世。他们的可怜,只会让我更加弱小,让我认识到世界的虚伪。
我把摊子交给聂小临,提着那袋苹果,快速走到对面,故意经过水果妹的摊子,把它扔到她的面前说:“喂,你们在干嘛?卿卿我我的!那个,这个,没有上蜡,我不要的……”我抛下这句话,就匆忙离开。不清晰地听到水果妹的喊话:“嗳嗳,你,你……”我才不理,即便她丢弃猪头男来挽留我。只是我不知道,她的眼神是怎么看待我这个人的,是鄙视,是无辜,是莫名其妙?我觉得应该都有。我独自幻想,暗暗地笑:猪头男一定被我的“突然出现”搞晕了头,然后愕愕然看我调戏他的女朋友。
后来,我问聂小临,他说水果妹和猪头男对我此举无任何反应。我感到很失望。就在那个夜晚,我无法安眠,穿上大衣,带上门,离开了家。我沿着b街一直走,在水果妹的摊口停了一会儿,发了一阵冷笑就离开了。不知不觉,我已经走到c街。c街比b街和a街都要繁华,即使到了夜晚,还是熙熙攘攘的。我无聊到极顶。我在想,是去,还是不去呢。手还是不由自主地掏出一枚硬币——正面去,反面不去——没想到,才一抛,掉在地板上滚了很久,滚到潲水沟去了,害我跑了那么远。我在潲水沟边,四处找,用手去勾,感觉什么都像泡沫,不经得时间的考验。从我身旁经过的一对男女,捂住鼻子,嘲笑我是个疯子,是个乞丐。女的十七岁左右,一个摩登女孩的打扮,藤萝般的头发被染成红色。男的,凭我对男性的了解,他是没醉的,一副帅气,可以杀死很多女孩的眼神。我有些好奇,便放弃了那枚硬币,偷偷跟着他们。不一会儿,他们就东歪西倒,醉醺醺的样子进了一间宾馆。女的说要两间房,男的抢着要了一间房。我忽然想到他们做爱的情形,女的呻吟不断……我判断:女人失恋了,找男人出来喝酒,男人见女人有些醉意,歹心便起,灌醉了女人,想今晚上了她,待明天醒来可以假装说也是喝醉酒不知做了什么,女人就不再追究了;女人没失恋,男人假装失恋了,要女人陪他喝醉,男人有目的搞醉她,趁醉意晚上上了她;女人不认识男人,完全是女人孤独了,想要了,男人也孤独了,想要了,于是大家都要了对方;最后,我否定了以上的判断,为什么呢,因为女人过来问我要不要,并说3p很有意思,两百块就可以。这时,我才明白哈菲兹为什么说醉汉和恋人“属于同类”。继而,我又得出:生活和淫乱“属于同义词”。
这个时候,我给了自己一个耳光,中断这种幻想。去,还是不去,我又开始纠结;看看表,快要九点。我抬头仰望,天很蓝,星光寥寥几个——上帝死了,我还活着。我暗暗下决心,并加快了步伐。穿过d街两排昏黄的路灯,有一个乞丐硬邦邦躺在路灯下,两只手长成麻藤样子,在胸前打了个结。灯光下,几只苍蝇飞来飞去,可能找到了食物。
我冷漠地打量他一眼,转身,往更明亮的地方走去,来到横江大桥。我要等的人还没到。江风缓缓,吹乱了我的头发。桥上的彩灯,闪烁有节奏。我站在铁索拉成的人字下面,感到些许孤独——抽出一根香烟,叼在嘴里;平时,我是不抽烟的,这次真的很难受。江水,如一头猛兽向我扑来,我无力还手——仿佛我成了它的奴隶,任他吻我的全部,而我甘受它的惩罚。我在想,她是不会来的,不会来的。忽然,感到有些冷意,我抽得更紧,烟火直“噗嗤噗嗤”作响,闹得我心神不宁。零星几辆汽车,从我身旁飞过,风差点把我刮倒。
面对滚滚大江,人是多么渺小,如同蚂蚁之于人。我心中有一种苦恼,怕人生是黄粱一梦。无言的风,就像孤独的心,在某朵花上,停留。如果她真的不来,也不见得是件坏事。这可以断了我的想念,愁绪也作了灰烬。在这夜晚,我不禁想起顾城的一首诗: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而光明呢,似乎又不是我的所愿,我宁愿穿梭于黑暗与光明之间,像一条来自深海的鱼,吸够氧气,再回到深海。
“喂,你什么意思啊?”一个声音,从我刚才走来的方向传来——墨色的屏幕里钻出来。我侧身一看,是她——穿着紧身衣裤,身材凸现出来,在时明时暗的才灯下,显得更加迷人。我的心绪,就像眼前下狂奔的江水,有点按耐不住;但我,还是竭力压抑住这种疯狂。我丢开烟。一粒光火,顺着江风飘了很远,很远,才消失;不,我不知道它是自行消失了,还是被湮灭了。我满不在乎,并挑逗她说:“还以为你不敢来呢?怎么样,没陪你男朋友?”
我感到她的傲气,她仿佛从不认识我,要对我拒之千里。
她撇嘴一笑,向前走两步,说:“你想多了。纸条我看了,我男朋友也知道,今晚我之所以来,是因为我想告诉你,请你以后不要打扰我的生活!”
我猛然想起,小爱神埃罗斯曾向宙斯提出过恳切的忠告:“如果你想讨人喜爱,最好不要挥动你的盾牌……而是要尽可能地做出各种令人愉快的姿态,穿上绛红色的长衫,金色的凉鞋,在横笛和手鼓的伴奏下迈动优美的步伐。”自然而言,你,水果妹,也勿扬起你的盾牌,否则我可要动用我的矛。
我走到旁边,两眼直望着她的眼。她似乎心虚,把头转到另一边,对着江水流来的地方。“你知道,那边是什么吗?”我也转过头,和她同一个方向。她说不知道,也不是因为看不见,而是不想跟我说任何话。“抱歉,我要回家。”她正要转身回去。“我也曾经以为,看不见的,就不知道它是什么……”我故意拔高嗓子,“如果你马上要离开,我就从这跳下去!我去研究它是什么……嘿嘿,那黑色热流奔腾的炼狱呀……”我伸出手指,指着下面深黑色的江水,说得很坚决,不容她反抗。她驻足回过头望着我,一脸平静,看起来不太相信我所说的话。直到我爬上栏杆,她才很惊讶,迅速走过来扯住我的衣角,说:“你想死,也不是这么死法……好,你要跳,那我随你跳……”她马上放下左肩的包包,要爬上栏杆。我把她推向桥中间,自己坐在栏杆上,奸笑着说:“我才不想死,我死了你也死,那我们岂不是成了现代版焦仲卿和刘兰芝?我不想你太便宜我了……”
我还没把话说完,她已一脸通红。风把她身上的香气吹到我梦里,我欲仙欲死的感觉呀,像春天里的蝴蝶眷恋芍药枝头的那一盏红花。我在想,她这件紧身衣下面一定什么也没穿,白皙的……
“说吧,叫我来这,你想干什么?我们貌似不是很熟哦!”水果妹打断我的梦,很正经说。我寻思着,我能告诉你吗,告诉你还有意思吗,你可是明知故问。
“明知故问。”
“你……”
“你,你什么啊……”我故意气她。
“我们是不是之前认识过啊?”
“认识?很可能认识,可能一百万年前我们还是天上一对鸳鸯星呢。”
“你就编吧,中国小说的振兴全靠你了。”
“这个,我不否认。”
“……”
“你想干嘛?”
我不想干嘛,我也不能干嘛。我总不能说想上你,想摸摸你。我是流氓,但我不说出口。每次问水果妹,她总不说我是神经病,连摇头都不肯。这使我对她产生极浓厚的兴趣,比如她的一个微笑,我会误以为是在挑逗我,引我犯罪。前一次,我经过水果妹的摊子,刚好她穿着裙子。这个时候,一个苹果不知什么原因滚落地上,具体什么原因,反正不是大地震,即便大地震我也管不着。一个苹果的掉落,就引发一场大地震。那自然界也太儿戏了,反正我是喜欢儿戏的,幸亏我不是牛顿,也不是柏拉图。我只想在水果妹身上发生大地震。究竟如何发生,也许就是火山一喷发,大地一摇动,我的灵魂也随之碎裂。反正她俯下身子要去拾苹果,翘起圆圆的臀部时,被我瞧见裙子里面的东西——苹果——裙子——里面的东西——大地震,那个时候,我反复想着它们究竟有什么关联,连做梦都做了好几次,可是每次醒来,那堆草丛又湿漉漉的。至今,还不能想透它们有什么关联,我只能说这是一个迷。接着,又滚落一个,滚到我面前。我捡起红红的苹果,送到水果妹跟前,并细声说她的屁股翘得很好看。她气得两脸红彤彤的,就像她手中的两个苹果。总而言之,我不知道她是气,还是害臊。据她说,我是流氓,是b街的混混和败类,读了两年书就只学会欺负人——据说,一个有点点文化的流氓是可怕的,像一九六六年的那样。她还说,要是我逼紧一步就会给我一个响亮耳光,像火山喷发时发出的声音。如果那样,我的灵魂一定会像大地一样摇动。但是她从未给过我任何善意和不善意的耳光。
话又说回来,我真的很坏。在学校还打过群架,记了次大过,勉强拿到学位证。我还希望她给我一个耳光,让我清醒一些。
风又恰如其分地从水果妹的发间吹来,带来她的清香。她身后突然冒出三个男人,全身黑色西装,使我忍笑不堪:不伦不类。中间戴墨镜的男人,我今天中午见过,就是水果妹摊子里的那个猪头男。为什么说猪头男呢,因为他长得的确很猪头——鼻子重得几乎使整个脸支持不住,所以要向嘴巴靠齐。猪头男喝住水果妹,要她马上回到他身边,不许与我卿卿我我。生气的猪头男倒有几分可爱,与《西游记》的猪八戒,挺着圆滚滚的水缸肚,十之八九是孪生兄弟。我无言地嘲讽他。水果妹果然有几分惧怕,急忙要走。我说你有什么好怕的,我们在一起不偷鸡,不摸狗。我抓住她的手。我不知道为什么要抓住她的手,对了,我为什么要抓住她的手;事实上还是抓住了,而且很紧。她很惊愕,我很惊愕。猪头男也很惊愕,一上前就往我的脸甩拳头。不许碰她,这是猪头男跟我说的第一句话。我倚在桥栏上,用左手捂住自己的鼻子——一股液体,暖呼呼地沾满手,血,红红的,比苹果红要红,比水果妹的脸蛋要红,比今晚的月色要红。
我依然笑着。微笑着面对敌人是对敌人最大的打击,决不能让敌人知道你对他的恐惧。我始终信仰这句格言。水果妹递给我的卫生纸,我还没接过来,便被猪头男抢去,抛入江心。雪白的纸块,如同既轻又软的白豆腐片儿,漫无目的地飘入未知领域——像山头的一轮夕阳红,在那黑色的血液里,沉沦。此时此刻,水果妹一定是十分可怜我的,一定是觉得我是那么心胸宽广:面对殴打还不还手,是真男儿。当她呵斥猪头男小气的时候,我心里可是乐开了花。趁水果妹不注意,我故意给猪头男投了一个幸福的红色信号,气得他越来越像猪头,两手直生生地捋他的棕色骡子毛。
猪头男唤那两个西装男挪走水果妹。水果妹不肯,说不能不管这件事,事是由她而出。但她弱而无力,哪能抵得了两个生猛的西装男。猪头男正想用脚撮我下阴,水果妹说要是撮了就和他分手,使得他不敢造次。我面无怒色,却也不惧怕他,任他如何就如何。猪头男反而有些恐惧。最后,猪头男带走水果妹。在临走前,他还向我吐了一口唾液,警告我不许碰水果妹一根头发,并鄙视地对我说了一个我不太懂的字:“Lâche!”后来,我问施次韵是啥意思,她莫名其妙地笑得拢不上口说:你查下法语字典吧,我把单词写给你。至此,这件事我记得十分清楚,这份屈辱,就像被签了马关条约,就像被邀请共同开发钓鱼岛。
他不知道我不单止想碰水果妹的头发,更想扯她下面的毛毛,让她舒舒服服的。我抹去脸上的唾液,站起来,狡黠地笑着离开了横桥。
横江之西,灯火通明,高楼林立,一轮淡淡的月盘,静止在它的上面。天底下,不知是否有像我这样的人,也在看同一片天空,寂寞的,静寂的天空。表面看起来和别的都市没有两样。然而,它们都在我的身后,变得模糊起来。它们的神秘,也由此变得更加深沉,不可靠近,甚至让我敬畏。
后来我才知道,老妈和聂小临一直在院子里等我。她们看到我鼻子塞着一团纸,先是惊愕,而后是淡然。聂小临的鼻子比昨晚肿得还要大,还要高,十足的欧美产物。老妈问我到哪去了,坏事成双,现在我和聂小临是一对的了。我答不上半个字,因为不能说为了一个女人打架,不能说被暴打还不还手。我可不做窝囊废。182海拔,70公斤的男人,怎么能说被猪咬到了呢,这是一件多么离奇的案件啊,传出去还了得,再说,连一头猪都搞不定,何以煮酒论英雄,会被奴隶笑话的。我最惊诧的是老妈问我是不是跟人家争老婆。潜意识里,我就知道一定是聂小临这兔崽子告的密。奴隶真不是好东西,有时候从背后撮你一脚,就永不翻身。在高三那一年,我嘴馋,翻墙摘了人家几个毛桃,说实话,那是摘,不是偷,但人家不讲道理啊,回到家被老爸老妈训了半天,“小时偷针,大时偷金”,不好好准备高考,四处吊儿铃铛。他们不知道,跟我一起翻墙的还有聂小临。聂小临那时很诚恳对我说:阿信哥,我不会告诉叔叔阿姨的。才过半天,我倒成了他的反面教材。我一边痛得像女人高潮时的呻吟,他一边剥去毛桃上的毛,吃得津津有味。我那个时候,真想剥去他祖宗十八代的皮,只是看在“没爸”的脸上,饶他一回。老爸可不是善人的主,我死皮赖脸不承认,又被上吊了。当时,大拇指可像足煮熟的小红萝卜。那一次,我愣是没哭,以后也不打算陪眼泪。原来啊,奴隶是最虚伪的角色。我颇为不满。对此,我明天决定扣他工资。但我又想找什么理由呢,又不能“莫须有”扣他工资,这让人左右为难,最后还是决定扣他的工资,原因是偷懒。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这句话的精髓我是懂的,我暗自偷笑:明天有你好受。在我眼里,他是全天下,最勤劳的奴隶,所以我当然不准他告诉别人我扣他工资的原因。
老妈像审视犯人一样盯着我,好似我身上有她的航线,要从中找到那块新大陆,只可惜她不是哥伦布。儿子啊,你这是咋了啊,整容了呢,她总是那么幽默对待我。其实,我觉得她挺淡然,习以为常的。小的时候,我常打架,和c街王小四从街头打到街尾,就只为了得到那块芝麻馅饼(当时我家穷)。当时的村长对我们说:你们想吃芝麻馅饼不,好,甭争,为了公平你们现场秀一把,最好的那个能得到饼。我和王小四各自表演——我射弹弓,他转陀螺——村长说王小四的陀螺转得好,所以饼归他了。私下里,大家都说我射弹弓射得最好,后来我才知道王小四是村长媳妇的娘家的外甥。我不服,找王小四要饼。他说屙成屎了,要我到粪坑里掏。我一怒,送他一掌;接着,我吃他一拳。就这样,我和王小四从街头打到街尾。无一例外,我又被吊手指。那晚,老妈偷偷为我解下绳子,平静地笑着对我说:痛不?吊一下,能长高五厘米的。如今,我心想,姚明那么高,该被吊大拇指多少回啊。
痛啊,怎不痛!鼻子都出红了,怎不痛。我在想啊,人一生中,不是每一种痛都是可以说出口的。猪头男,我肯定会报仇的,俗话说得好: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何况我不是君子哩,岂要等十年,他妈的,我今晚都按耐不住,要不是为了她。我没理老妈,只向聂小临投了一个白眼:奴隶。他没有听清,以为是“小心”,惭愧地往老妈身后退了一步。
躺在床上,我合不上眼;合上了,又自动化睁开;终于合上了,梦里又没合上:满眼都是她的影子。我想到,水果妹被两个西装男拖走时,还不停回头望我——真是对我情有独钟。我不禁傻傻地笑起来,这个细微末节连我自己都没注意到。这个夜晚,我忽然觉得在这个世界上,我是一个多么伟大的人啊,我很想向世界人民,甚至是外星人民宣布,水果妹是我的,做鬼也是我的,只有我才能占有她。
水果妹,真实姓名我不知道。全村人都这么喊她的。他们还窃窃私语说水果妹是横江那边来的,具体哪边就不得而知了,因为他们总是说不出一个具体的地名,只是说西边。每当我从他们裤裆钻过偷听时,我就大声反问。但他们都说,那边来的都是有钱有身份有知识的人,所以对水果妹一家人甚是尊敬。我又问他们有没有去过横江那边,个个人都在摇头,然后好像觉得很没面子,便顿作雷点呵斥我:滚一边玩去,去,去……。那个时候我才八岁。至于水果妹一家为何搬到东边,那更是不得而知。奇妙的是,当水果妹老妈病后,生活越来越贫困,她老爸就做起水果贩,于是村里人都管他叫香蕉哥,但对其的尊敬早不如前。据老妈说,水果妹老爸很不喜欢人家叫他香蕉哥,话说有失尊严,因为让人总想起下面那根香蕉,所以每当村人这么喊他,他就变得像疯子,抓起香蕉见人就扔,连狗都不放过。他越疯,村人就越喊。久而久之,他习惯了,村人也习惯了。但他真的疯了,这是不争的事实。于是,水果妹便出来支持起这个家。人们不再对她尊敬,开始时嘲笑,而后有些同情,捐了些钱给她。我也不知道村人为啥叫他香蕉哥,我左看右看就怎咋得不像香蕉呢,说长着梨子头我信。 我躺在床上忽然想起这些,以前的水果妹会不会就是这个水果妹,我现在开始疑惑她问我时眼神是不是当时的那个眼神。
小的时候,我是最喜欢和水果妹玩的,比如跳飞机、爬树、扑蝴蝶等等。但每次问起她的名字,她总是摇头说:长大再告诉你吧。我只记得她老妈叫她小绿,可她说那也是她的小名。水果妹没读过什么书,家里和我家一样穷。后来我寄宿在外婆家,就很少见到水果妹;上大学后,更加不可能,因为我的大学在外省,暑假也在忙着赚外快。零星的空余时间,也不可能了。是啊,时间真的会让两个青梅竹马的人,变得从未见过一样。不可否认,我上大学的时候,真的忘却了她,直到我炒了我的第一个老板,回到家卖起豆腐时,我才在大脑的相片合里,拼命找寻她的影子。我能上大学的主要功劳得归功我老爸的拖拉机,还有我的省吃俭用。据大脑提示,因为家里穷,有时她连裤子都没得穿。我想我是第一个看到她下面的秘密的小男孩。于是,肯定了她就是她。
想到此,我偷偷笑了一声:我真的他妈不是个东西。按我下铺的大学舍友老张的话:不厚道,思想不纯洁。的确如此,我就是我,不可复制的我。现在我是这么想的,当初我也是这么对他说的。这一笑有点大声,可能传到外面了。因为我隐隐听到如老鼠般磨牙的杂碎声音,大概是说我发神经了。究竟是谁说的呢,反正我的奴隶不敢这样说我。
院子里的蟋蟀声像雨点打在玻璃窗上。有时还传来几声狗吠。老鼠般磨牙的杂碎声音不见了。这就样,待我我一觉醒来,聂小临已在用力扯我的被子。这次我没用脚撮他,而是自个儿起来。太阳仿佛跟我有仇,揉成一打长剑,刺到我的眼睛和脸上——鼻子一阵酸痛:他奶奶的。我用手护住鼻子。
待我来到b街,两排的蚂蚁来去匆匆。他们枯燥的脸,看样子是昨晚死了老爹。水果妹摆摊的地方空无一物。我很纳闷,无精打采地站在豆腐摊上,买卖的事都让聂小临弄好了,我只要叫卖就可以,但今天我实在叫不出声来,嗓子根本不是自己的。看在他那么勤快的份上,我不想扣他工资;结果,我还是扣了。聂小临没说啥,只是傻傻地笑:我会更勤快的。我气得给他一耳光,但没出力:傻小子,跟你开玩笑的,从今天起,加你一百块。他高兴的问我是不是每个月。我说是。然后,他从兜里掏出一张纸条——邹巴巴的,仿佛是从老人脸上撕下来的皮,红色的字体是老人的血。聂小临说是水果妹写给我的,要我本人亲自看。
我慌忙抢过来纸条,展开。水果妹在纸条上写道:阿信,昨晚很是对不起。我一晚没睡,本想明日去看望你的。不过,有一件事,我想向你澄清一下,昨晚那个男人不是我男友。但他对我有恩,我不能拒绝他。抱歉。愿他昨晚没伤到你。小绿。
水果妹的字写得极其清秀隽永,真是人如其字,字如其人。我打脚趾到头发都是兴奋,但又觉得迷雾重重:一她没有男朋友,是不是说明我还有机会;二她还如此关心我,是不是暗示对我有意思;三她为什么要向我澄清,她可以不用澄清的;四对猪头男有恩,所以不能拒绝,是不是等同于假如猪头男对她没恩,她根本就不会理睬他。
我再归纳一下,这四条对我都有利。此外,我最大的疑问是为何她今早没来摆摊,她今早没来,意味着什么呢,生病?避开我到其他街?猪头男的阻止?家里出事了?一连串问号在我的脑瓜萦绕不听,如同几个苍蝇,不,是一大群苍蝇发出“嗡嗡嗡”的声音,让我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只有躯体,失去灵魂的木偶人。如果是生病了,应该要主动登门拜访,用真诚感动她——一般书上是这么写的,顺便带上一簇康乃馨,让她感觉到幸福,有人关心;如果到其他街做生意,也未必,现在收保护费的那么猖獗,水果妹不是自寻死路的人;猪头男阻止的可能性不太大,纸条说对她有恩,有恩会不会也尊重她,既然尊重她,应该不会阻拦,何况现在是什么社会,自由恋爱、民主恋爱的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哩;最有可能是家里出事了,或许她老妈病重了,或许是香蕉哥又发疯了……我的头忽然有时比天还大,有时比沙子还要小,难受得就像做了一场自己并不想做的爱,还把别人的肚子搞大。
不一会儿,豆腐全被他卖光,只剩一杯豆浆在他手上。兔崽子很是兴奋,满口要请我吃宵夜。我感觉,我真是亏死了,人生里犯了一个大错:涨了奴隶的工资。这时我才想起:喂,小子!水果妹,什么时候给你纸条的……他说喝了那杯豆浆再说,因为我从昨晚到现在一滴水,一口饭都没沾过,简直比死人还要死人,就差点没发出死尸味儿。我勉强碰了一下豆浆吸管:淡而无味,这谁的豆浆,这么垃圾!我漫不经心地说出口,然后吐了一口痰。聂小临看了看旁边的招牌说:原来信氏豆浆那么垃圾啊!我没正眼瞧他,偏看不顺奴隶嘲笑我的眼神。我操起摊上的报纸筒狠狠打在他头上,心里奸笑说:小心点,设陷阱来套我,今晚拿黄豆粒来塞你的屁眼。
“快点说了,我不耐烦了,别逼我出绝招……”豆浆已经被我喝了差不多。杯里发出“咯咯咯”的声音。
聂小临咧开他的八字形嘴巴大笑。逛街的人逐渐减少,他们都如同傍晚要进笼子的鸡,钻进了馆子。这说明已是开午饭的时候了。
我没工夫和聂小临僵持下去,我下了最后通牒:“你不说,我可走了哈。那一百块钱也就不算数。”这个奴隶变得我已经不认识了,我忽然觉得我身边的人都变得陌生起来。按例,摊子的事是由他搞定的,所以我很放心走开。就当我才迈出几步,聂小临喊住我。
“是阿姨不让说的,纸条也不让的……我见钱眼开了……违背了在阿姨面前许的诺言了……昨晚,水果姐自己就来过阿信家,可是阿信睡着了,不敢吵醒他……水果姐,就塞给我一张纸条说无论如何要亲手交给你,还说要防着那个穿西装的……”他说的是什么啊,乱七八糟的,我根本听不清。水果妹怎么会找这一个烂人传信呢!
“都是无知!”我冷眼地说。
“你现在咋变得让我不认识了呢,刚才怎么叫你说你不说啊?”
“阿姨不让说的……”
“你要背叛我?”
“阿姨不让说的……”
“阿姨阿姨,阿个屁!滚!烂人一个……”
他像个孩子,满脸鼻涕地向b街东面跑去,过马路时差点被疯狂的宝马车撞到。我看着他,直到他的影子消失在我的视野。但我总觉得他的影子未曾消失,反而是越来越大,甚至要掩盖我的灵魂,然后奴役了我。我感到恐惧,我感到人世中,谁都不能相信,诺言只不过是江水中的一瓣凋落的花,虽有余香,时日变迁,始终会化作尘土。
我暗示自己:我是冷血的人,我是个神经病者。尽管我不能证明我有神经病,但我始终认为除了我之外,街上走的都有神经病。车声如一把锋利的锯子,快要把我的耳朵锯下来——我不能承受大脑与妓女一样的生存。我到底该如何才能成为一个生活着的人啊,无人可回答我。
沿着b街东面一直走,我来到了a街。树木比以前少了很多,房间还是那样破旧,政府也未曾考虑要发展这块地方,因为这里贫瘠,风水不好,不利国运。居住于此的大多为外来人员,所以人员杂乱,时有发生抢劫、强奸、斗殴发生,收保护费更不用说的了,如果他想继续生存下去。偶尔,横江西边的巡警会过来巡逻,情况好些,但也是杯水车薪的。
我曾问过老爸,他也只知道k村之前是有个巡逻分队的,但老和地头蛇厮混在一起,后来被上头撤销了,任务就交给横江西边的管辖,不单止k村如此,其他村也归其管辖。我再追问有没有到过他们说的所谓西边是怎么样的,他却倚老卖老说我们小孩子不要过问,去过当然是去过的,不就是隔了一条江而已,没什么稀奇古怪的事,就是比东边繁华而已。这时候,他貌似很看不起西边,目光顿然浮起两朵白云,以示不满。后来,我问老妈,老妈只是神秘地笑了一下:他?去过?天都会塌下来。我更不解,不就是一条江嘛,为啥这么大的年纪都不过去瞧瞧,看看风景也不错嘛。老妈她自个儿说,她娘家就是西边的,西边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神秘,没吃过西红柿的人都会说这是柿子。她就不觉得西边有什么好。
大脑搭错线,不断地思索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根本不让我使唤。虽然一步之隔,但往往很多人都不敢跨过去看看一步之外的世界是怎么样的,试问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是谁呢?不得而知,我听人说的,疯子就是疯子,不须法医去证。
我糊里糊涂想时,已经来到水果妹的屋前——跟以前差不多,简陋的小房子,看起来很干净;砖头很红,重重叠叠砌在一起,让我看到了红杜鹃的美艳,花瓣上淌下一串露水,可能不是露水,也可能是几只透明的蜗牛在缓缓前行——它们想藏到叶子底下,或者是几粒日光,黏在花瓣上,随风摇荡。房子旁边有个小花园,看起来主人不单爱水果,应该还很爱花:嫩绿的菊花叶子滴着阳光,只可惜不是秋天,看不到瘾君子的风姿,也不能采菊东篱下了;紫罗兰倒开得旺盛,我看它们应是几天没睁眼睛,猜到有客人要来拜访,所以要好好养足精神,才不丢主人的脸;桃枝上,可怜的麻雀,无人理睬,尽力拉高嗓子歌唱,仿佛在和花儿们争风吃醋,总之,我不知道它为什么歌唱那么凄惨,为什么呢,失去配偶,还是对生活失去了意义,这对我的第一次到来可不太适合,所以,它应该高兴地欢迎我,但我又想问它来自哪里,是不是横江西边的某棵树上,还是那里的某户人家。
我隔着小花园喊了几句话,没有人回应,直到我叫“小绿”时,小屋的门角才探出一个脑袋:是个男的,穿着浅黄的格子长袖衬衫,下身看不见。他很友善地对我笑,但没说“请进”。我很快意识到,这个男子是谁,并对他回了一个笑。
这时,水果妹出来了,见到我看似很惊喜。我应该是一个让他意料不到的魂魄,总在她身边飘来飘去。她喊我进去坐。扳开一米多的铁门,从小花园的中间穿过,刚好能闻到紫罗兰的香气。红杜鹃的花瓣上有几个蝴蝶,被我惊得飞起来。虽然小花园没有三条路径通向别家,但一条就足以通向美丽自由的王国。我顺手摘了一朵杜鹃花,一阵清香扑到我鼻子。我打了个喷嚏。
我在大厅里,随便找张椅子坐下。方才那个男子给我倒了杯茶,并说“慢用”,还问我是不是小绿的好朋友,我说了“谢谢”,还说了“是”。接下来,我和男子交谈了很久,可我一点也不发觉他是个疯子。我常常皱起眉头,暗想:是不是疯子与疯子交谈都会很顺利,也不会有代沟呢?是不是疯子才会认为疯子不是疯子呢?或许只有在疯子的世界里,疯子才是正常人。这我无从考证。他和我谈得很投缘倒是事实,还邀请我以后常来他家玩。种花也是他最喜欢的一件事,有时候还能出售一些花种,以作生活费,不让小绿和她妈妈太过辛苦。这是他的原话。观点我基本同意,只是对“生活”仍存有异意。我告诉他我想以后跟他学种花,他忽然很欢喜地笑了,又把茶水斟满。
环视四周,屋子里的地板很干净,铺了瓷砖,所以我们是脱了鞋进去的。开始他说我可以不脱,后来我入乡随俗了。电视、收音机、沙发、椅子等都摆设得很有风格,墙壁贴上了壁纸,是浅红色的,放佛主人有着很高的品味,更是对艺术有着执着的痴迷。男子告诉我,他姓施,名蛰,我可以叫他老施,也可以叫他香蕉哥——因为这里人人都叫他香蕉哥,只有个别好朋友,才叫他老施。其实,他都无所谓了,符号而已。老施如是说。
我就称老施。老施有老师的感觉,他就一声大笑起来。之前,我有见过他,只是不知其名姓罢了。我从他那了解到,小花园的花大部分是水果妹种的,屋内的设计是水果妹设计的;水果妹自学成才,考上了西边的一首大学,因为低调行为,所以把全村里的人都瞒了。她有如此的好成绩是离不开她的老爸老妈的,施母虽然多病,但是个善于教育子女的慈母。她现在正在喂施母吃药。我顿觉得压力重大,全村人都不知道,就我这一个人知道,那对我是不是过分信任了呢,我可是第一次到他家,而且还是想把她女儿搞到手的粗俗人。但不知道为什么,我一进他家,全部丑陋都不见了,我好像变成一个高雅人。很可笑,也很可悲,也可耻,我嘲笑着我自己。
水果妹从一间房子出来,说让我久等了很不好意思,还询问我很多事。我都说没关系,大丈夫小小皮外伤不打紧。老施也赞同我的说法。于是,我们成了统一战线的人了,莫非他已发觉我爱上他的女儿。当水果妹出来后,我把杜鹃花递给她时,我忽然变得烦躁起来,手中的茶杯时不时地颤抖。这是老施后来问我会不会真的对他的女儿好说的内容之一。
我目前还不知道什么叫爱。爱,是不是两个男女在床上做了那事,男的射了,女的喊了,然后谁也离不开谁,接着肚子一天一天大起来,以后就拼了老命为肚子里的那兔崽子奉献一生;还是谁也离不开谁,然后两个男女在床上做了那事,男的射了,女的喊了,接着肚子一天一天大起来,以后就拼了老命为肚子里的那兔崽子奉献一生呢?我搞不清,毕竟经验不足。反正我很想搞她。不过不要担心,这些心里话,我是不随便跟人说的。而这些想法也是我在自家床上思考得来的。
把事情了解了个究竟后,我打算离开。因为这个时候我想起了聂小临,不知道他怎么样。我出了小花园。我依稀记得,我还不断地问水果妹,不,应该有央求的意味,希望她早点回到b街摆摊,我说b街老百姓离不开的她的水果,但她只一直地笑,没说好,也没说不好。我就说沉默就算答应了哦。
花园门口,我碰见了猪头男。他想喝住我。我越不肯理睬他,他越起疯劲儿,像癫狗直向我脑袋扑来。这时水果妹已从小花园出来,欲拆开我和猪头男。水果妹被他猛力一推,撞在石砖上,红红的石砖,我分不清哪里是血,哪里是砖块,原因是我嘴巴也吃了他一拳,脑子昏昏的,天地昏昏的,人是脚朝天头朝地的。我加快频率摇晃脑瓜,使自己清醒过来。我绝不能饶恕伤害水果妹的人,我攥紧拳头,一个狠劲地劈向猪头男的太阳穴——他倒在地上,呻吟着,像求爱不成的发春的野猪。
我扶起水果妹进了小花园。我猜想,猪头男一定在狠狠地踢着泥土,不把我杀掉誓不甘心。我们被他喝住:你真的选择他吗?
“你让我很失望。”水果妹用右手捂住伤口,没有回头说。听到此,我甚是高兴,对他的“失望”,那便是对我的“满意”。我心里似乎也长着一株紫罗兰,在它青春的时候,怒放着芬芳。但我须表现出痛疼的感觉,因为嘴角流着的鲜血,是证明我没有撒谎,或是虚伪的证据。
这个夜晚,我掉进一个白蒙蒙的冰的世界里,但我感觉不到一丝的寒意。空荡荡的原野似乎连一个鸟也飞不过去。树木全无叶子。房屋全无人影。太阳像一团火,向我飞来;我顿时感到炙热,闻到烧焦的味道。我很惊慌,我一边拼命跑,一边高声救命。太阳忽然化作几盏火球,向四周,向对我围攻。我意识到,这是不是地狱,因为这些像鬼火的太阳不断生产,就像人间的赝品一样难以分清,数不胜数。冰却未融化,反而越结越厚。我听到,树枝承不住冰雪,折断的惨叫。
我喘不过气,终于倒下,从一个窟窿滑到另一个窟窿。冰终于有些化解,湿黏黏地沾满我的屁股,和两个手掌。当我找到重心,站起来时,我骤然感到奇特的冷;突然,有一只手从我的后面伸过来,拍打我的肩膀,说:“嗨,好久不见。”
我几乎被吓破胆。
这是地狱吗?我十分害怕。
“不,这不是地狱,这是天堂。恭喜你,来到天堂。”是一个女子的声音,说完最后一句,还偷偷笑了几下,“我知道你想看我,不许转身,记住,不许转身。”
她也能猜出我的心思?我怎么觉得这声音那么熟悉。我忍不住转了个身:一片空气,什么也没有。
随后,我像自由落体一样,从这白色的窟窿一直往下掉,速度越来越快,掉在一片黑色的硬邦邦的地板上……我想停止,可怎么也停不住……地板突然裂开,我拼命地喊……然后掉进一条河,我变得像石头一样重……
我抽搐般地在被窝里惊醒,一身虚汗,湿透我的内衣。我又做噩梦了。一次比一次恐怖,一次比一次难受。老爸早已熟睡,鼻鼾声隔了一堵墙还如雷声劈过来。我像寻找光明一样,在黑暗中,找到了表。蓝色的电子光让我难受。表壳忽然蒙了一层雾气,我看不清多少点,但我清醒地知道,是深夜。
月光安静地照进来,一串一串地透过玻璃窗,要来窥视人们的梦。石榴花早已凋尽,葱翠的叶子,托着沉甸甸的月光。几点蝉声,越鸣越兴奋,仿佛在调戏哪家的良家妇女,然而,还是没有人睬它。b街的车声是听不见的了,横江西面的风光是梦不到的了。我很不解,为何夜晚变得那么清醒,完全不是一个有病的该有的状态。我盯着窗外,决心不管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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