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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首届“美丽香溪堡”全国征文大赛征稿启事 [打印本页]
作者: 游天杰 时间: 2017-11-29 15:27
标题: 首届“美丽香溪堡”全国征文大赛征稿启事
香溪堡旅游区位于增江上游龙门县龙华镇,以“香溪河的旖旎景色和淳朴的古堡风情”为主题,以“溪河漂流、古堡探胜、竹林乐园”为特色,是融自然风光和文化古韵于一体,集知识性、娱乐性、参与性于一身的新型旅游区。这里的文化蕴味浓厚,从历史遗留下来的明清古建筑,如廖氏宗祠、五宅古堡及五宅古民居保留等,可让我们追朔到古代当地的辉煌与繁荣;而比较典型的古建筑廖氏宗祠、五宅古堡和五宅第,现今保存完好,于2002年7月17日被省评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为繁荣文学创作,宣扬绿色环保理念,让更多的人发现香溪堡美丽的古村落、古驿道和感受当地的风土人情,打造具有惠州特色的乡村、生态旅游。龙门县香溪堡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广东阅客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光年》诗刊共同举办首届“美丽香溪堡”全国征文大赛从即日起面向全国征稿。
一、大赛名称
首届“美丽香溪堡”全国征文大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龙门县香溪堡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
广东阅客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光年》诗刊
三、参赛作品要求:
1、本次征文体裁限于散文、诗歌和赋,作品内容以“美丽香溪堡”为主题。
散文类:5000字以内的散文、游记。
诗歌类:100行以内的现代诗。
赋 类:2000字以内,特以香溪堡的人文、历史和自然风光为表现内容,展现其风土人情和生态文化。
2、作品要求作者本人最新原创,未在正式出版物及网络上发表过的作品。参赛作品文责自负,杜绝抄袭,一经发现抄袭,取消其参赛资格。
3、主办方对所有参赛作品享有版权,可复制、编译或出版发行,有权在媒体上展示、展播或用于相关的公益性活动。投稿参赛即视作认同本条款。
四、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一等奖2名:奖金2000元
二等奖5名:奖金1000元
三等奖20名:奖金500元
五、征稿时间
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5月1日
六、作品评审
由主办方聘请国内著名作家、诗人、辞赋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认真审读、严格筛选、投票产生最终评奖结果。
评选结果将于2018年5月中旬通过“龙门县香溪堡旅游文化小镇”微信公众号和其他媒体公布,并将在香溪堡旅游景区举行颁奖和作家采访活动,获奖作家将受邀参加。
七、投稿方式
凡参赛作品请在主题栏内注明 “香溪堡征文大赛”字样,并在稿件后注明真实姓名、地址、邮编、电话、邮箱各项内容,附有个人创作简介更佳。
八、其他
评奖进展情况请关注“龙门县香溪堡旅游文化小镇”和“光年诗刊”微信公众号。
首届“美丽香溪堡”全国征文大赛组委会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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