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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她请我吃饭 [打印本页]

作者: 伤情浪子    时间: 2009-11-20 09:36
标题: 她请我吃饭
每天中午,我都会到一个名叫“金百惠”的地方去吃快餐。因为那个饭店可以说是物美价廉,再加上那里的老板是我的相识。
这天中午,我又像往常那样去吃快餐,待我吃完想去买单时,我那个相识的老板告诉我已经有人帮我买了单,并指着一个美女对我说就是她帮我买的单。
我看了看那个美女,十八九岁的光景,长得很养眼,可是我却不认识她,自然也就不好意思让她帮我买单,就算是认识,我也不会轻易去接受一个女孩子的请客,要请也应该是我请她才对啊。
我心想着,于是我便要求老板把钱退给她,我要自己买单,可是她走过来,对我笑了笑,说:“你就给我一次机会请你吃饭呗!”那口气不容得我推辞,那老板也在旁附和着她,说什么这次她请我,下次我再请回她不就行了嘛。
可我真的不认识她,要我接受一个陌生人的请客我真的做不到,况且我堂堂一个男子汉岂能让一个弱小女子请我吃饭,于是我便一再坚持要求老板把钱退给她,可这时她却走了,我只好作罢!
第二天中午,我又去“金百惠”去吃快餐,正好她也在那里,正好,我可以请回她,于是我走过去坐在她旁边,拿起菜单点了一个快餐,吃完后,我抢先连同她的一起买了单,便走了,她很快就追上我,对我说了声:“谢谢你哦,浪子。”我感到很奇怪,她怎么会认识我?而我却怎么也记不起她,后来她告诉我她与我是一个公司的,并且是同乡,哦,原来是这样啊,就这样,我又多了一个同事和老乡。
第三天,我去“金百惠”吃快餐时又遇上了她,而她,每次见到我总会老乡长老乡短的跟我打招呼,总好像是在那里等我一样,搞得我都有点胡思乱想了。
我点了一份快餐吃了起来,在我吃完快餐想要买单的时候,她抢先在我前头问老板一起总共要多少钱,那意思是要抢着买单的样子,可我那能让她帮我买单,先别说之前不认识,现在我还知道她是我老乡了,我还会让她帮我买单吗?就这样,最后,我买了单。
第四天,我又去吃快餐,又遇到她,在买单的时候,她又抢着买单,最后还是由我掏口袋买了单。
就这样,坚持了一个多月,我总是会在“金百惠”遇到她,在买单的时候她也总是会抢着买单,而最后始终还是我买了单。
而在这一个多月里,我每天吃的都是红烧茄子或者回锅肉,再者是煎蛋,而她,却一天换一个菜式,丝毫不在乎价格,要么是白切鸡,要么是红烧肉,或者又是啤酒鸭,甚至有时还打包一个回去……
最后,我离开了“金百惠”,再也不在“金百惠”吃快餐。


作者: 伤情浪子    时间: 2009-11-20 09:39
不知道算不算是“小小说”,请大家给意见,我会尽最大努力去好好经营。


作者: 李勤    时间: 2009-11-20 10:02
是小说。
开头那有点不太合理——知道有人替自己买了单,第一反应似乎应该是先问问她是否认识自己,而不是找老板退钱给她……
这还是小问题。
请看看大少的此类小说。


作者: 伤情浪子    时间: 2009-11-20 10:04
[quote]是小说。
开头那有点不太合理——知道有人替自己买了单,第一反应似乎应该是先问问她是否认识自己,而不是找老板退钱给她……
这还是小问题。
请看看大少的此类小说。
谢谢老师指点,我一定会努力学习。


作者: 李勤    时间: 2009-11-20 10:06


作者: 伤情浪子    时间: 2009-11-20 10:11
嗯,谢谢老师,先让我猜一下《吃早餐》里面的东西,一定是说两个平时不是很熟的人在吃早餐时遇到了,一个替另一个买了单,之后他们便轮流着买单,轮流着买单,必定会出现一个现象,那就是轮到这个买单时,那个吃的肯定是贵的东西,最后一定会更搞笑,那就是一定会有一个吃亏......


作者: 望帆    时间: 2009-11-20 14:41
写的时候进入角色很重要,个人感觉细节粗了。


作者: 李勤    时间: 2009-11-21 11:34
我想说的是,类似的情节已经有人写过,那就得考虑有没必要写了。
要写,也得写得跟人家的大不相同。
题材撞车是常有的事,但如果是知道了的、看到过了的,就必须自觉回避了。
咱这论坛与别的论坛不同,是现实化的而不是完全的虚拟世界,这里讲究原创。


作者: 云索    时间: 2010-2-3 10:43
真真假假分不清,哈哈!要是真的浪子又浪费机会了。


作者: 书生    时间: 2010-2-5 18:14
[quote]伤情浪子
我想说的是,类似的情节已经有人写过,那就得考虑有没必要写了。
要写,也得写得跟人家的 ...
    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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