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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传承 [打印本页]

作者: 阿社    时间: 2009-7-31 22:21
标题: 传承
传承

         晚上八时一过,一天来门庭若市的生意算是清静下来,这时候的老邹便坐在饮食店的吧台里,一边清点着钞票,一边呦喝着学徒吴四招呼零零星星的食客。也是这一时段,吴四才有机会掌勺。
      说是掌勺,其实也是非常简单的流水作业,右手拿着特制的长竹筷,夹起河粉,往左手里的竹篾编成的漏勺一放,汆入左边的滚水锅,麻利地抖几抖,捞起,扣放在海碗里,再洒上一小撮葱花,右手拿起大汤勺在中间的汤锅中盛起香浓的老火汤淋上,然后在右边的肉锅里迅速挑出两块卤猪脚,一碗远近闻名的“明记猪脚粉”就这样新鲜出炉了。吴四的动作虽然没有老邹那样一气呵成,倒也显得有条不紊。
      当最后一个客人埋单走后,老邹便说,阿四,你先走吧。阿四揉揉手,扩扩胸,说,师傅您忙,那我走了。
      这么多年来,老邹总是让伙计先下班,然后把店门拉下一半,一个人又在厨房里忙碌起来,无非就是当天的善后以及第二天的准备工作。
      老邹忙完后,拉下卷闸门,上好锁。这时,隔壁杂货店的老谭打招呼说,老邹,天天这么晚,不叫阿四他们留下来陪你?
      老邹呵呵笑,还是让他们这些年轻人先下班吧,如果天天这么晚下班,还能留得住他们?
      老谭却笑了,这倒是个理。不过,谁不知道你老邹猪脚粉的汤底与卤水是秘制的,你这还不是故意支开他们?
      老邹得意地笑了,没有秘方,我老邹的猪脚粉能十多年长盛不衰?
      老谭话题一转,说,我老表在南门大街的档口你考虑得怎么样了?
      老邹说,我再三思量,还是不搬了。
      老谭说,你这里毕竟太窄了,人家说吃一碗老邹的猪脚粉,还要排队,有时还吃不上。那里比这里足足大一倍,搬过去,生意可以翻一番呀。
      老邹说,我说老谭呀,你没做这一行你不了解,大伙吃东西还不是图个热闹,正因为排队大家才吃得欢呢,搬到那里去,弄不好,风水一转,生意不好怎么办?
      老谭促不成这笔交易,叹了一口气,悻悻地说,说的也有道理。
      老邹的饮食店没有搬,生意依然红红火火。但生意好终归惹人妒忌,不知是谁传出来,说老邹的猪脚粉之所以味道香浓独特,是老邹把顾客吃剩的骨头暗地里回炉熬汤作汤底。
      这个远近闻名的“老字号”真的这么缺德?人们半信半疑。但说的人似乎也有榜有眼,为什么别家的店骨头是往外倒的,而他“明记”却往厨房里收?为什么每晚关门前他老谭总是要一个人独自在里面呆上一两个时辰?
      经这么一说,这事情还真是有点蹊跷。于是一传十、十传百,“明记猪脚粉”的生意便一落千丈,没多久便关门大吉了。
      关门后,老邹先后做出了两个重要的决定,一是便把店面低价转让给了徒弟吴四。之后,又与老谭断绝了关系。这事老邹不仁在先,老邹不便明说,但老邹不明说,大家心里头都明白是怎么回事。原来,老邹私底下查问了几个熟人,顺藤摸瓜,传言竟来自老谭。
      再说吴四,他接手后立即请人把厨房打通,改造成开放式的厨房,让光临的食客一览无余。这个重树食客信心的举措果然行之有效,加之“明记”毕竟是老字号,而之前也仅仅是传言并没有什么确凿的证据,经过短时间调整,生意竟也逐渐恢复过来。更重要的是,吴四做出来的猪脚粉还是保留了原来的味道,而且一点都不比老邹逊色。
      没多久,吴四便租下南门大街老谭表亲的档口,把“明记”搬了过去,并更名为“新明记”,还是开放式的厨房,吃下来的骨头还刻意当场往外倒,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对比于老邹那时,有过之而无不及。
      第二年的春天,正当吴四在店里忙得不亦乐乎时,老邹的儿子急匆匆来到店里,说是父亲病危,突然想吃“新明记”的猪脚粉,并想见见吴四。
      吴四便带着猪脚粉,跟着老邹的儿子来到老邹家。老邹见到猪脚粉,呆滞的眼睛突然发亮,竟然能翻起身子,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吴四感慨万分,这是老邹第一次吃他的猪脚粉。
      吃完猪脚粉,老邹示意其他人出去,只留吴四一人在房间里。老邹说,当年揭我老底的人,我一开始以为是老谭,昨天老谭告诉我,实际上他是听你说的,但是,这件事我不怪你!我一直不明白的是,你一接手,又怎能做出地道的“明记”猪脚粉呢?
      看见吴四犹豫着,老邹又说,你放心吧,我会保守这个秘密!
      吴四说,既然这样,我就告诉师傅吧,当时我把你的卤汁留了下来,还有,那锅让人作呕的汤底,也一起留下来当了汤母……
说完,吴四便告辞了。吴四一回到“新明记”,就传来了老邹病逝的消息。



作者: 阿社    时间: 2009-7-31 22:30
最新创作的“饮食男女”系列之二(之一为〈招牌菜〉),请筒子们多多指正!


作者: 老渔    时间: 2009-7-31 22:53
欣赏!


作者: 望帆    时间: 2009-8-1 08:56
俺在想,吴四这样能行吗?


作者: 李勤    时间: 2009-8-1 16:07
阿社的叙事能力又见提高了,祝贺。
不过,好像还是有点前半从容、后半匆忙的感觉。也许是写着写着就顾虑到字数的缘故?哈哈,写小小说的,应该一开始就训练写千字文。
关门后,老邹先后做出了两个重要的决定,一是便把店面低价转让给了徒弟吴四。之后,又与老谭断绝了关系。这事老邹不仁在先,老邹不便明说,但老邹不明说,大家心里头都明白是怎么回事。原来,老邹私底下查问了几个熟人,顺藤摸瓜,传言竟来自老谭。
这一段文字,有几处毛病。再看看?
还有结尾的揭秘,有没必要呢?


作者: 陈家大少    时间: 2009-8-1 23:46
前面的描写与以前的写法不一样了。


作者: 陈家大少    时间: 2009-8-1 23:47
恭喜有些变化。


作者: 阿社    时间: 2009-8-1 23:58
[quote]俺在想,吴四这样能行吗?
有一次,与朋友聊起吃早餐的事,有朋友说一脚猪粉店生意很好,但据说客人吃剩的猪骨都给给回炉了,所以味道才好,听了很恶心,虽未求证,却有了这篇小文。
问好望帆!


作者: 阿社    时间: 2009-8-2 00:03
[quote]阿社的叙事能力又见提高了,祝贺。
不过,好像还是有点前半从容、后半匆忙的感觉。也许是写着写着就顾虑到字数的缘故?哈哈,写小小说的,应该一开始就训练写千字文。
关门后,老邹先后做出了两个重要的决定, ...
李老师批评得非常有道理。第一稿时1500字,再改1700字,字数确实成了顾虑,呵呵!
情节的安排及文字方面我再改改!
谢谢李老师的指导!


作者: 阿社    时间: 2009-8-2 00:08
[quote]前面的描写与以前的写法不一样了。
谢谢大少!请多指教!


作者: 望帆    时间: 2009-8-4 10:21


有一次,与朋友聊起吃早餐的事,有朋友说一脚猪粉店生意很好,但据说客人吃剩的猪骨都给给回炉了,所以味道才好,听了很恶心,虽未求证,却有了这篇小文。
问好望帆!
阿社 发表于 2009-8-1 23:58

这样的事俺也听说过不少。俺说的是另一件事。
作者: 郑燕涛    时间: 2009-8-4 16:07
我觉得语言可以简炼些。问好阿社兄和各位文友。
作者: 小鱼的理想    时间: 2009-8-5 02:00
阿社老师的小小说构思如此有“玄机”,真让小鱼佩服!向老师学习!
作者: 云索    时间: 2009-8-6 12:52
学习学习,我也要尝试写些小小说。长篇的写不来。
作者: 水长东    时间: 2009-8-7 21:07
本帖最后由 水长东 于 2009-8-7 21:15 编辑

主要是想突出人性阴恶吧?中间部份已把读者的注意力集中在老谭身上,最后才明白是吴四,只是结尾感觉略欠一点。
作者: 书生    时间: 2009-8-16 11:19
拜读阿社老师新作
希望这个系列也能像病态人生系列一样
问好
作者: 阿社    时间: 2009-8-16 19:22
我觉得语言可以简炼些。问好阿社兄和各位文友。
郑燕涛 发表于 2009-8-4 16:07



谢谢燕涛意见!问好!
作者: 阿社    时间: 2009-8-16 19:23
阿社老师的小小说构思如此有“玄机”,真让小鱼佩服!向老师学习!
小鱼的理想 发表于 2009-8-5 02:00




谢谢小鱼,请多交流!
问好!
作者: 阿社    时间: 2009-8-16 19:24
学习学习,我也要尝试写些小小说。长篇的写不来。
云索 发表于 2009-8-6 12:52



多交流!问好!
作者: 阿社    时间: 2009-8-16 19:25
主要是想突出人性阴恶吧?中间部份已把读者的注意力集中在老谭身上,最后才明白是吴四,只是结尾感觉略欠一点。
水长东 发表于 2009-8-7 21:07



谢谢你的意见!问好!
作者: 阿社    时间: 2009-8-16 19:26
拜读阿社老师新作
希望这个系列也能像病态人生系列一样
问好
书生 发表于 2009-8-16 11:19



谢谢书生,请多提意见!问发好!
作者: 小陈飞刀    时间: 2009-9-3 23:00
不错的一个。
前后叙述再好好顺理一下,更佳。
作者: 阿社    时间: 2009-9-5 19:26
不错的一个。
前后叙述再好好顺理一下,更佳。
小陈飞刀 发表于 2009-9-3 23:00


谢谢飞刀的意见!问好!
作者: 土牛    时间: 2009-10-13 18:07
猪脚粉,以后就少吃罗
作者: 飘然    时间: 2010-5-10 12:03
“传承”短短的一篇小说,把人与人之间那种复杂又微妙的关系表达得淋漓尽致,这值得值鉴。
但不足之处是揭示主要矛盾的时候前后不统一。总体来说,这是一篇具有浓厚的生活气息的佳作。
作者: 阿社    时间: 2010-5-12 12:25
猪脚粉,以后就少吃罗
土牛 发表于 2009-10-13 18:07



    呵呵,个案啊!
作者: 阿社    时间: 2010-5-12 12:26
“传承”短短的一篇小说,把人与人之间那种复杂又微妙的关系表达得淋漓尽致,这值得值鉴。
但不足之处是揭 ...
飘然 发表于 2010-5-10 12:03



    飘然指出了文章的不足。谢谢批评指正!
作者: 飘然    时间: 2010-5-12 12:29
班门弄斧,请勿见怪。
作者: 阿社    时间: 2010-5-12 12:33
班门弄斧,请勿见怪。
飘然 发表于 2010-5-12 12:29


真的谢谢你的意见,矛盾的冲突在小说中的处理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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